经 销 协 议 甲方:陕西省扶风县轩宣金属工艺品厂 乙方: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合作协议如下: 一、依照国家法律,按照平等互利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甲方授权乙方作为“轩宣青铜 器”在地区的经销商。 二、甲方权责 1、按乙方合格订货单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。 2、为乙方提供经销商供货价格表(不含税报价)。 3、对乙方未销售出的积压产品办理退货按原价退款手续。 三、乙方权责 1、乙方负责在本地市场对甲方产品的宣传、销售。 2、乙方在其销售过程中的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最低市场指导价。 四、进货方式 1、乙方向甲方提供确定数量及品种的订货单,经签字盖章确认后以信件或传真的 方式向甲方订货。未经签字盖章确认的订货单甲方不予受理。 2、甲方收到订货单及货款后,按乙方订货单所指定的地点(乙方所在的城市)和 收货人安排发货。货物的运输费(包括保险费)由乙方承担。甲方负责将“款 到发货”手续办妥。 五、本协议一书两份,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。有效期内任一方 不得解除或变更协议。若干有一方解除或变更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文字方式通知对方,协商解决。
甲方:陕西省扶风县轩宣金属工艺品厂 盖章 开户行: 帐号: 地址:陕西省扶风县午井乡强家沟村 代表人签字: 联系电话:0917-5455189
乙方: 盖章 开户行: 帐号: 地址: 代表人签字: 联系电话: